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 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体要求见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报名经办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
(10)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以下资料须提供二套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正副夲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备案表(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完毕);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其他: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九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招发【2006】372号文件确定全部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